《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通过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编纂一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生态环境法典。 2025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草案分为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五编,共1188条。4月30日起,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13日。9月,生态环境法典3编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10月23日,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二次审议,草案将进一步落实过罚相当原则。12月22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议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由常委会决定将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2026年3月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议程,其中将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议案。3月10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修改稿)》。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党群部) |